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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代表最严格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判定规则的AQ 3067-2026《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将于2026年9月30日实施,虽然其中有一些条款备受质疑,但是作为已经确定的条文,企业必须执行。但是AQ 3067-2026的适用范围解读让我特别关注了一下。
标准中的关于范围章节内容为: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情形。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储存)企业,化工(含医药)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化工(含医药)企业的范围定义是什么?尤其是化工企业的定义和范围究竟是什么?
现代汉语辞典上化工是化学工业的简称。化学工业的解释是:指利用化学反应生产化学产品的工业,包括无机化学工业、基本有机化学工业、高分子化学工业和精细化学工业等。而企业的解释是:从事、运输、贸易、服务等经济活动,在经济上独立核算的组织,如工厂、矿山、铁路等。
因此从名词解释上来说,化工企业应当是:利用化学反应生产化学产品的企业。但是,实际的化工领域内并不接受这种定义和解释,而是形成了一套独立的系统来解释化工企业。
从目前来看,并没有正式的方式发布"化工企业"的解释,也就是说没有准确的定义,各个地方对其解读不一样。
工信部回复
工信部曾经对这些问题做过解释,其中提到了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行业主管部门是工信部。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工信部的管理职责包括:
"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中的:2522煤制合成气生产;“2523煤制液体燃料生产”中的煤制甲醇、煤制备乙二醇;
“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除“263农药制造”、“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267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和“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以外的各类;
“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291橡胶制品业。
山东省规定
山东省在《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中规定了化工行业包括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以下行业:
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其中2524煤制品制造、2530核燃料加工、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除外);
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71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除外);
291橡胶制品业。
山东省的范围比工信部和其它省份的范围更大一些。
江苏省在《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中将“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认定为非化工企业,与工信部一致。
注: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可以在 化工工具箱 小程序中查询和下载。
其中一个比较让人难绷的是:这些行业内的产品复配生产也属于化工企业,典型的就是润滑油的复配生产。在江苏省在前面提到的通知中明确确定其就是化工企业。
有一个比较难界定的情况是:当企业分类是"77类: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但是企业的产品属于生产危险化学品,且主营产品也是危险化学品。从监管范围来看,这些企业不属于化工企业,属于生态环境部管辖。AQ系列属于应急管理部门的,可以管理一切安全生产活动,但是这个标准适用范围中的化工企业又限于工信部管辖范围(当然没有明确说明)。这样就造成了上述企业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都不管也都能管。
还需要关注的一种情况是项目与企业不同类型的情况。虽然企业按照行业分类划分不是化工企业,但是项目是化工项目。
所以,最后涉及到比较难界定具体的企业和项目应当先询问当地的部门,一级一级的反馈和确定。虽然前期费劲,但是后期会少N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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